今日,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介绍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业发展有关情况。马军胜介绍,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快递业实现迅猛发展,业务量增长了6倍,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。2017年,全国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,业务收入接近5000亿元。我国包裹快递量超过了美、日、欧等发达经济体,对全球增长贡献率超过50%。全国快递企业发展到2万家左右,快递日均服务用户超过2亿人次。
马军胜表示,快递业由小到大,我国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快递大国。随着资源要素不断集聚、服务网络不断延伸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,快递业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,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解决:一是快递业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,如快递末端网点的办照成本较高、快递车辆通行难、快递基础设施薄弱等;二是快递安全形势比较严峻,危害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;三是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,业内普遍实行的加盟经营模式中存在服务质量相对较低、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,对快件损失赔偿的争议较多;四是快递服务的有关规则不够明确,容易引起争议等。
马军胜表示针对快递行业的迅速发展,制定快递行政法规,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已十分必要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:
第一,快递暂行条例是在我国快递业实现迅猛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的。
快递业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、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,在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、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自2007年以来,我国快递业由小到大,发展迅猛。2017年,全国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400.6亿件,是2007年的33.4倍;业务收入累计完成4957.1亿元,是2007年的14.5倍。我国快递业务量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,业内有7家企业陆续上市,已形成7家年收入超30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。快递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,全国建成上百个智能化分拨中心,智能快件箱投入运营突破20万组并加速推广,无人仓、无人机和无人车研发应用步伐持续加快,主要品牌快递企业电子运单普及率提升至80%。党的十九大为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。国务院对优化快递业政策法规环境、提升快递服务质效等提出了新要求。制定快递暂行条例,正是为了保障我国快递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,促进高质量发展、建设邮政强国,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用邮需求。
第二,快递暂行条例的立法工作见证了我国快递业发展实现跨越的历程。
快递行政法规立法进程随快递业发展而加速推进,并鼓舞着全行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。伴随2013年快递业务量实现90亿件的脚步,条例立法正式启动。正值2014年快递业务量即将突破100亿件的当口,国家邮政局起草形成条例草案。2016年1月,全国政协第46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讨论了“快递条例的制定”。2017年3月,站在上年快递业务量超过300亿件的新起点上,国务院法制办原则确定了条例草案内容。2017年7月,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,命名为《快递暂行条例(草案)》,决定再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2017年10月,在充分征求和吸收快递员、企业、协会和公众的意见基础上,国务院法制办、交通运输部、国家邮政局修改完成条例草案,正式提交国务院。征求意见过程中,业内外期盼条例尽早出台的呼声很高。2018年2月7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《快递暂行条例(草案)》,此时恰逢年快递业务量突破400亿件。条例充分融入了快递业的发展需求、改革需求和管理需求,贯彻了包容审慎的原则,画出了最大同心圆、取得了最大公约数。
第三,快递暂行条例对我国快递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快递暂行条例是快递业在党的十九大后取得的重要立法成果,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全方位调整快递业法律关系的专门法。条例在制度安排上,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和创新。条例开篇就强调“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”,还为“发展保障”设立了专门的一章。条例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解决了很多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,极大地优化了发展环境;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致力于让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加充分地享受制度红利;强化了安全责任,切实守护安全底线;明晰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,加强对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,充实了快递服务的规则体系。条例为快递业发展指明了方向、创造了机遇、提供了支撑、理顺了关系、解决了难题。
他说,快递暂行条例立法工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,是快递业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的重要成果。条例的制度安排符合客观规律,也契合我国迈向邮政强国的实际,是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的良法。条例将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,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提升行业发展水平,保障人民用邮权益,服务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基础性、关键性作用,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。